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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印发

热点资讯 2025-08-27 yu67751

   8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会上介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对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坚持政治引领,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抓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打通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规定》突出“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部门负责同志,确保岗位责任明晰,补齐责任链条短板。二是明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要求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更好统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问题。三是明确严格追责。列出5条追责条款,比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明确从轻、从重追责情形,做到奖惩分明。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举措,并做好统筹衔接,确保文件要求落地见效,不断开创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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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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