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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发布说明公告 限制消费令已经撤销经营一切正常

商业聚焦 2025-09-15 wer1545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红塔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根据该限制消费令,因红塔证券未按执行北京金融法院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金融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红塔证券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红塔证券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沈春晖不得实施九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5年9月8日,红塔证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称,根据相关报道,公司在北京金融法院今年7月1日立案的(2025)京74执1145号执行案件中列为被执行人,且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红塔证券指出,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系由公司与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潼骁投资”)相关仲裁引起,根据仲裁结果,本案执行依据的裁决书所确认的付款义务人为红塔证券红鑫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红鑫2 号”)而非红塔证券,红塔证券作为独立法人对潼骁长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潼骁1号”)不负有任何付款义务。

        目前,前述限制消费令已经撤销,公司经营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春晖的工作及出行一切正常。

        依据财报数据,2025年上半年,红塔证券实现营业收入 11.89 亿元,同比增长 15.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亿元,同比增长 49.2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594.2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0.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51.9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19%。

 

《电鳗快报》

(来源:电鳗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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