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传染病消毒规范》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传染病消毒规范》(GB 19193—2025)。该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当前我国面临传统传染病持续流行与新发突发传染病威胁并存的双重挑战。原国家标准《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在既往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标准修订主要有四方面变化。一是扩展适用范围,标准名称调整为《传染病消毒规范》,覆盖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终末消毒全场景,强化系统性指导。二是新增操作原则,首次明确“依法依规操作、科学有效处置、避免过度消毒、严格安全防护”四大核心原则。三是强化质控要求,增设消毒全流程质量控制条款,涵盖方案制定、实施督导、人员培训及效果评估等环节。四是规范技术方法,增补各类消毒对象的成熟操作指南,提升消毒方法选择的规范性与实操性。
新版标准将更为有效地推进科学消毒、精准消毒理念的全面普及,推动我国传染病消毒工作向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转型升级,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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