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指南》发布
据“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指导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科学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并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近日,国家文物局、自然资源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在开展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具体实践经验,形成十二条指导性条款:
(一)第一条至第二条,是总则部分,明确制定依据、地下文物埋藏区概念界定等。
(二)第三条,规定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之前,应充分开展前期研究,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第四条至第六条,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要求,明确在城镇空间、农(牧)业空间、生态空间内,可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
(四)第七条至第九条,对命名地下文物埋藏区、确定地下文物埋藏区边界范围、编制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方案等提出规范要求。
(五)第十条,提出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措施要求。
(六)第十一条,明确文物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和核定公布时的协同性、一致性。
(七)第十二条,明确应定期开展地下文物埋藏区状况评估,并进行动态调整。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来源:中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