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剑指网络不正当竞争
为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随着我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创新迭代,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互联网技术花样翻新,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隐蔽性更强,妨碍经济运行效率提升,制约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竞争,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对此,亟待强化公平竞争治理,不断完善高效完备、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江苏常州,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职能的处室铭牌。(图片由CNSPHOTO提供)
赋能数字经济
据了解,规定旨在通过健全和明确网络竞争行为“红绿灯”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明晰指引、划清底线,保障市场竞争机制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有序运行,引导数字技术更好赋能,引领我国竞争力不断提升。
经济学者盘和林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规定对经营主体提出了更高的合规性要求,提醒经营主体要加强自我内容审查,提高合规敏感度。
此次出台的规定共五章、43条,分为总则、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规定主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坚持鼓励创新;二是坚持规范竞争;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四是坚持开放视野。
在总体要求方面,规定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创新监管模式,明确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着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规定对当前网络市场环境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建立公平竞争秩序,有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同时,规定通过全面梳理列举常见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消除监管盲区,为监管执法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明确认定标准
“有时候,人们即使知道网络经营者存在违规,也可能不会主动揭发。一方面是大众普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另一方面是缺少提出问题的渠道。所以,很多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掩盖了。”盘和林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当务之急是如何设计好网络经营者违规问题的“发现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根据网络竞争行为复杂多变的特点进行分类提炼梳理,细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认定因素。
首先,规定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对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热点问题进行规制,着力消除监管盲区。其次,规定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细化,列举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再次,规定对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歧视待遇等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同时,规定还设置了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郑宁表示,规定结合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更具备可操作性。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容易误导消费者。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细化,更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同时,规定对打击网络水军、网络黑灰产业链起到积极效果,通过列举的方式,让人们对违法行为一目了然,如数据造假、虚构交易量、虚构点击量等。
强化平台责任
规定还突出强调了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郑宁认为,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其优势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正当、不合法、不合理的限制,这实际上是构建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的重要举措。比如在“双11”活动中,部分平台经营者让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间做“二选一”,这对后者来说是不公平条款,规定能够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规定在执法办案方面也进行优化,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为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
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合拳”作用,有效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同时明确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管效果。
据了解,规定将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培训指导,着力做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和查处工作,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有序竞争、创新发展,以高质效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商界网)